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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教育学部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

轻舟教育 webmaster 2016-09-06 19:07

2016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04教育学部0451教育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按照教育硕士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2016年我校教育学部计划在心理健康教育等3个专业领域招收双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5人,详情见下表: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拟招人数 招生学部 备注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25  教育学部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或其他师范类的考生,接收推免生12人左右。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25  教育学部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或者医学门类的考生,接收推免生17人左右。 
045118  学前教育  25  教育学部  优先录取本科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门类下设专业的考生,接收推免生12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6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 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具体如下: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初试科目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满分150分)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  875-发展心理学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890-科学教育概论 
045118  学前教育  868-儿童心理与教育 
 
以上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2日语、203俄语及204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333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请点击下载)。第四单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制、学费及住宿 
我校教育硕士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
我校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2.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3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 报到时缴纳1.2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1.5万元)。
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生享受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教育硕士由学校安排住宿。 参加统考录取的,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
七、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招生学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802069,联系人:徐老师,办公地点:英东楼24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原网站地址:http://zs.graduate.bnu.edu.cn/pb/zyml/zsjz/detail?yxsm=004&zydm=0451